丽江市进一步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投诉件办理工作

来源:丽江市环境保护局 日期:2018-06-26 08:5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丽江市严格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标准,立行立改,及时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投诉件反映环境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丽江市做好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及问题查处工作作出要求和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实事求是,真刀真枪,依法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杜绝表面、假装、敷衍整改,拿出硬措施,狠抓责任追究,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至62324:00,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向我市移交13批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28件,其中:涉及古城区4件、玉龙县4件、永胜县6件、华坪县11件、宁蒗县2件、市级1件。为确保举报问题办理时效,丽江市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第一时间将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并全程督办,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目前,已办结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18件,其余10件正在办理,办结件办理情况已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在丽江日报等媒体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截至目前,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责任追究工作中,丽江市纪委共给予通报问责2人,提醒谈话1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 

  丽江市将持续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转办投诉案件的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全面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办理结果复核验收及督查督办工作,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边督边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