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来源:丽江市财政局 日期:2018-02-12 10:01: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丽江市市本级2018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经丽江市财政局汇总,丽江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8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78.7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712.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6万元(含平台留车车辆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51.37万元,下降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51.37万元,下降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持平。

2018市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略微下降,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以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市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丽江市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数

 

 

1178.76

 

1、因公出国(境)费

90

 

2、公务接待费

712.7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76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376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丽江市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同时由市财政进行统一集中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丽江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统计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