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十七)
关于丽江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2月2日在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丽江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丽江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硬化预算执行管理,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638万元,为同口径年初预算的82%,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减收71,383万元,同口径下降15.1%,其中:税收收入201,342万元,同口径增长6%;非税收入199,296万元,下降29.3%。在收入减收的情况下,全市财税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千方百计抓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应收。同时想方设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了增资兑现、机构运转、维护稳定、民生改善和重点建设的资金需求,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支出增长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7,9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5%,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07,235万元,增长7.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638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916,6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05万元,调入资金158,36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88,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55,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133,000万元),收入总计1,772,3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7,959万元,上解省级支出25,921万元,债务还本13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6万元,支出总计1,769,3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033万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能完成年初确定同口径增长3.5%的目标任务,主要原因:一是受弃水窝电、电价市场化、落实大型水电站增值税超税负退税以及为确保完成2014年5至12月增值税同期基数应退未退的影响,税收收入尤其是电力增值税减收2亿元左右。二是受固定资产投资税收拉动效应减弱及营改增政策实施等因素叠加影响,全市减收2亿元左右。三是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和上年清缴历年结余收入的影响,资源性收费减少1.6亿元左右。四是通过全面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核查工作,规范了以国有资产处置为重点的收入征缴,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入库核算管理,虚撑收入较上年减少6.5亿元左右。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49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5.2%,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减收16,436万元,同口径下降10%;支出263,74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3%,比上年决算数减支16,692万元,下降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490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128,4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14万元,调入资金9,76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51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06,47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收入20,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86,470万元),收入总计403,4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4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2,717万元,上解省级支出7,611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6,470万元,支出总计400,54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86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9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9.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212万元,增长49.6%。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38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2.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39万元,下降2.4%。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63,9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78万元,省级补助收入22,483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300万元,收入总计92,21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8,384万元,调出资金28,668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00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031万元,支出总计89,383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2,82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7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357万元,增长93%;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6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2.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622万元,增长70.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7,71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28万元,省级补助收入1,753万元,收入总计32,89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5,68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 2,909万元,调出资金2,575万元,支出总计31,169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1,72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4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26.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54万元,增长238.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5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1.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0万元,下降3.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51万元,调出资金3,227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4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26.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54万元,增长238.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6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5.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5.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万元,下降3.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2万元,调出资金3,22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9,3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46万元,增长38.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06,1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4,629万元,增长32.2%。当年收支结余73,1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6,10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9,8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7.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039万元,增长36.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8,87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4.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150万元,增长74.2%。当年收支结余 41,01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95,734万元。
以上财政收支数据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吸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收入做实、财力做强、支出做精、体制做活、管理做细”为工作目标,努力增收节支,狠抓财税管理,确保了预算的顺利执行。
1.收入做实。一是税收收入应退尽退。积极开展水电站超税负、残疾人就业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工作,全年累计退税地方部分19,464万元,不仅做到当年无退税欠账,还消化上年未退税收。全年实现税收收入201,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50.3%,比上年提高了8.8个百分点。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征管的通知》要求,全面规范和做实财政收入。通过及时调整年度预期目标,据实组织各项非税收入,切实做到非税收入不虚撑、无水分。全年非税收入占比为49.7%,较上年下降8.8个百分点。
2.财力做强。一是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充分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加大欠税清缴力度,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通过做实财政收入,借助财税体制,用足用活财税政策,吃透政策、超前谋划,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要素保障,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91.7亿元,比上年增加7.9亿元,增长9.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5亿元,比上年增加3.74亿元,增长31.8%,争取转贷比例高于州市平均增长9.2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置换政府存量债务资金13.43亿元,实现了对当年及到期债务的全覆盖,节约融资成本3,500万元左右,债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税收监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结合旅游市场整顿,认真开展古城、束河古镇、玉龙雪山等景点内个体工商户税收清缴工作,压实责任,推行电子税控发票1,747户,普通发票4,845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872户,纳税零负申报率从46%上升到有税申报率68%,增加入库税收4,720万元。督促、指导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如实代征代扣个人所得税,新增税收2,600多万元。调整原有砂石料税费征收模式,在条件成熟的永胜县先行开展试点,试点4个月以来实现砂石料税费收入951万元,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四是调入资金创历史新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161,254万元,确保了“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及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3.支出做精。围绕全力打造民生财政的目标,重点支持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事业发展,财政资金支出更多倾向民生领域,着力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2017年,全市民生类支出累计完成123.8亿元,同比增长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民生项目得到及时足额保障。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投入财政资金36.7亿元,增长47%,重点实施了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工作。同时,2017年市级单位公用经费统一压减10%,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二是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全市教育支出270,472万元,增长16%。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增资政策。在财政收入减收、10月底出台增资政策的背景下,积极筹措资金6.76亿元,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增资政策。四是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648万元,增长22.4%。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五是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节能环保支出112,301万元,增长28.6%。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加强漾弓江、程海、泸沽湖、拉市海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扎实推进森林丽江建设、生态水网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稳定。
4.体制做活。一是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主线,多渠道整合筹集稳增长资金,从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和县(区)发展及提高财政八项支出增幅等环节精准发力。市级财政统筹整合资金7,134万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及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与GDP核算有关的财政八项支出增长28.1%。二是积极培育和涵养税源。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总额达117,879万元,切实为企业减税降负,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复苏,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筹集资金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促成了西安隆基股份年产5GW高效单晶硅棒、高纯石墨、北京中高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项目及现代物流园等一批重点项目的落地建设和投产运营。三是市级财政统筹整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1.3亿元,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工作,不断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四是创新投融资方式,强化政银企合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规范融资担保行业管理,市级财政投入资金1.4亿元,争取省级补助0.14亿元,注册成立了资本金1.54亿元的丽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为21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4亿元,在保额1.26亿元,并积极推进了市级融资担保公司重组。市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风险补偿金,累计为35户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投放“助保贷”14,724万元;市级财政整合筹措3,000万元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全力支持映华生物药业、得一食品等7户企业完成17,250万元的还贷续贷临时周转,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出台私募金融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各类基金公司和管理机构落户丽江,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
5.管理做细。一是着力推进预算编审体系改革。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四本预算,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完整性不断提高,统一完整、有机衔接的政府收支预算体系逐步建立。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有章可循。首次将市级所有单位部门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议。二是持续强化专项资金改革。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专项。2017年压缩专项14个,涉及资金9,557万元。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全市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15亿元。三是强化监督职能。全面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全面清理“吃空饷”,督促指导乡镇基层财政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严控结转结余规模,全市结转结余率为0.59%。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围绕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加强库款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工作重点,从完善制度、加强领导、分工落实、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入手,规范财政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理财水平。五是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开展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继续全面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和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积极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司法体制等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会计行业管理。同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开展各类金融机构清理整顿,加大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维护金融稳定。六是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地。对审计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重点进行跟踪问效,完善审计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市财政运行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稳步推进,支持发展保障有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得到加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和尖锐。由于税收增长乏力、非税收入大多有特定的专门用途以及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需求居高不下的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预算平衡难度较大。加之财政部等六部委出台50号文和财政部87号文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建设资金保障能力削弱。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由于全市经济总量小,产业发展不充分,支柱产业缺乏,投资拉动后劲不足,重点支撑性税源不强,税收增长难度大。虽然我市2017年调减了年度收入预期目标,但受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列、资源类收费收入偏多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占比依然居高不下,远远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然较高。从全省通报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情况来看,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债务风险化解压力较大。四是依法理财约束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完善,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市财政经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主线,紧紧围绕“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思路,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突破口,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重点,打破固化格局,集中财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充分考虑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16,7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4%;支出安排1,640,12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700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989,96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80,1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33万元,调入资金89,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6万元,收入总计1,781,2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0,12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5,100万元,上解省级支出26,000万元,支出总计1,781,220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4,88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4.3%;支出安排267,95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880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116,047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6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6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89,750万元,收入总计387,1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95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132万元,上解省级支出7,43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862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9,750万元,支出总计387,139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2,79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48,847万元,增长76.4%;支出安排79,94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21,560万元,增长36.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12,797万元,省级补助收入21,65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3,5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28万元,收入总计150,82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9,944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550万元,上解支出1,500万元,调出资金55,831万元,支出总计150,825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42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6,704万元,增长24.2%;支出安排29,1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3,415万元,增长13.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34,420万元,省级补助收入1,7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28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6,050万元,收入总计43,90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9,1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05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12万元,调出资金6,041万元,支出总计43,903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109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631万元,增长14.1%。其中:股利股息收入3,295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814万元;支出安排1,1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01万元,下降8.1%。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50万元,其他支出900万元。调出资金3,959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109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631万元,增长14.1%。其中:股利股息收入3,295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814万元;支出安排1,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69万元,下降14.5%。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900万元。调出资金3,9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1,07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0.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6,72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6.4%。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1,077万元,上年结余316,103万元,收入总计657,18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6,7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0,45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2,66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4,37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2,664万元,上年结余195,734万元,收入总计368,3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4,37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24,020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同时,根据财政厅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有关要求,部分市对下转移支付也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
三、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密切跟踪和把握经济走势,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灵活运用奖补、贴息、债券、政府采购等政策和资源,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在收入方面,聚焦财政收入规律及走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形势分析、政策预判、预警预报、跟踪核查等工作机制,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有效性和统筹度;依法组织收入,落实征管措施,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密切关注税源变化和发展趋势,发掘新税源增长点,提高税收对财政增长的带动作用;深入研究上级政策、跟踪政策和吃透政策,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重点,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和申报,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制止为片面追求收入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继续改善财政收入质量,巩固做实收入成果,推动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二是在支出方面,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考核,强化预算约束力;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结余指标和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在完善“四本预算”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
(二)更加注重统筹和整合,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坚持底线思维,优化支出结构,从机制体制入手,结合实际,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一是保障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认真督促全面落实辖区内“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保障责任。二是着力改善民生。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力保障社保、养老、医疗、教育、住房保障、就业等民生支出,推进民生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三是遵循“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的原则,改革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全力解决以“五网”为重点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同时,加快推广PPP模式,全力抓好PPP项目落地工作。四是推进脱贫攻坚。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保证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入的延续性,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支持推动住房、教育、健康、金融、基础设施等专项扶贫行动,加强对资金的跟踪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有效性。五是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抓好程海、泸沽湖、拉市海等环湖截污治理工程,积极推进森林丽江建设、天然林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大美丽江。
(三)更加注重改革和绩效,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注重改革。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在财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框架内,按照我市财税改革的方案,对标对表,压实责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开展好已落地改革措施的配套跟进和督促检查。二是注重公开。严格执行关于建立透明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预决算公开实行同一平台集中公开,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同时按照“互联网+监督”平台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列入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的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要求定期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三是注重绩效。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将预算执行绩效结果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真正做到财政资金绩效全覆盖。四是注重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积极创新人大、审计、社会和媒体联合监管的大机制,继续加大对民生资金、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着力构建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的“大监督”机制。
(四)更加注重预防和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探索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加大对平台公司借款和政府支出责任的管控力度,建立平台公司目录清单,对平台公司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助推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强PPP、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渠道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分类施策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五)更加注重从严和落实,不断提升财政系统新形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财政改革发展实践。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进一步纠正“四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加强作风建设,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各位代表:2018年是我市财政更加艰难的一年,面临的形式更加严峻。做好2018年财政经济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要求,认真听取市政协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面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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