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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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发挥丽江市在昆明的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联络接待工作。
2、积极做好与省级各有关部门和昆明市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为丽江发展营造较好的外部环境。
3、积极推动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按照“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提出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设想和方案,为丽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引进资金、设备、技术,人才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
4、搞好信息收集和专题调研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和编发联系区域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经验,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指导县(区)政府驻昆办事处的工作,协助其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我市驻外企业的联系,积极搞好各项服务工作。
6、认真做好接待工作,重大节日代表市委、市政府,看望、慰问对丽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给予帮助和支持的驻昆老干部和老领导,同时为我市到昆公务人员提供服务。
7、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认真落实各种维稳措施方案,做好信访、劝返工作,保证各项重大活动、会议顺利进行。
8、认真做好驻昆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9、承办丽江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丽办字〔2015〕87号)和《中共丽江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调剂工勤用编计划的函》现有编制19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9名,内设综合科、老干科和党工委办公室3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各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建引领作用,着力开展好以下工作:
1﹒对标一流,积极创新。把部门职能职责从单一的“服务接待型”向“招商引资型”和“综合服务型”转型,把党工委、驻昆办建设成为对外宣传的窗口、区域合作的桥梁、地区利益的代表以及信息服务的平台。积极为拉动全市投资、推进全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发展优势产业做好宣传、协调、服务工作,努力发挥“为丽江发展找项目,为项目赴丽做桥梁”的重要作用。
2﹒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强化调研,因地制宜,逐户精准制定具体帮扶措施,从常规的送资金向送技术、送服务、送思想、送习惯等方式转变,鼓励帮扶挂钩户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我要致富”的内生动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让帮扶更精准,措施更到位,群众更实惠。
3﹒继续抓好劝访和综治维稳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与派出地信访部门和驻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交流与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确保单位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一方平安做出积极贡献。
4﹒厉行节约,尽心尽力开展保障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和市委实施办法,本着热情周到、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方针,积极做好政务接待服务工作,严格规范使用“三公经费”,严格管理公务用车,杜绝公车私用。充分发挥驻昆办的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国家、省级、市级领导在昆明期间的政务接待服务工作。二是积极为我市到昆明开会、学习、工作、就医、办事的人员提供良好的接待服务。
5﹒继续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一是充分挖掘老干部潜力,为实现老干部老有所为创造组织平台;二是举办“九九重阳节”等活动;三是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做好丽江市情通报等工作;四是积极开展 “亲情结对服务”等活动,积极为老干部创建学习交流活动的平台做好服务;五是做好慰问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的老党员,看望慰问重病住院党员,为逝世党员送花圈等常规性工作。
6﹒指导抓好商会企业党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夯实商会企业党建工作的思想基础、体制基础和实践基础,全力指导昆明市丽江商会党支部和昆明市华坪商会党支部抓好基础党建工作;深入探索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的新机制,努力打造增进丽江籍在昆党员交流与合作的组织平台。
7﹒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积极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发挥作用的平台;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先,规范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抓好干部教育;三是加强形势教育,让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认识部门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在履行好驻昆办“办事、服务、招商、劝访”四大职能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充分发挥好驻外机构的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制度落实,做好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做好勤政为民、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维护大局、勇争一流的表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退休人员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2.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382.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2.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2.26万元(本级财力382.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2.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8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6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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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财力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0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50.26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08.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8.5万元,津贴补贴159.68万元,奖金5.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万元,住房公积金19.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2.17万元;其中办公费2.85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76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5.32万元,维修(护)费0.76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福利费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18.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故同时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也相应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
(二)……
(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市驻办运行经费安排:办公费2.85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76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5.32万元,维修(护)费0.76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福利费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18.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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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丽江市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7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和2018年未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1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市领导到昆汇报、招商、洽谈各项工作的对接、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品牌发布、合作洽谈等所发生的费用,接待市及有关部门到昆明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2018年预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数增加,相应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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