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贵波) 为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华坪县主动出击,对全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一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5月11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石龙坝镇的一洗煤厂正在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洗煤废水通过暗管排放,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展开调查,并将案件调查情况及时上报。接到报告后,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对案件进行分析,要求依法严肃查处。
5月12日,县环保局依法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18日,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企业生产设备实施查封。6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